css 高度自适应的问题示例探讨

(编辑:jimmy 日期: 2024/11/13 浏览:2)

对象height:100%并不能直接产生效果,是因为跟其父对象有关。

复制代码代码如下:
#center{
height:100%;
}

上面的css样式是无效的,不会产生任何效果。

需要改写:

复制代码代码如下:
html,body{
margin:0px;
height:100%;
}
#center{
width:200px;
height:100%;
background-color:#666666;
border:1px solid red;
}

对#center对象设置了height:100%,同时设置了html与body的height:100%,这就是高度自适应的问题所在,一个对象的高度是否可以使用百分之比显示,取决于对象的父类对象,在页面中,#center直接放在body属性中,因此它的父类对象是body,而在默认状态下,浏览器并没有给body一个高度属性,因此我们所设置的#centere为height:100%并不会产生任何效果,但是一点我们给body设置了100%之后,他的子类对象#center的height:100%便发生作用了,这便是浏览器解析规则引发的高度自适应的问题。

代码中除了给出body的定义属性之外,还给html对象也应用了相同的样式定义,这样做的好处是使IE与firefox浏览器都能够高度自适应,Ie与firefox对页面的解析存在一定的差异,ie中html对象默认为100%的高度,而body不是,而在firefox中html标签就不是100%的高度,因此两个标签都设置为100%,可以保证两款浏览器都能正常工作。